
办理房产继承过户,主要分为“无纠纷(公证/登记)”和“有纠纷(诉讼)”两种情况。绝大多数家庭属于种情况。
以下是目前办理房产继承过户的标准流程和操作指南:
步:确定继承方式(这是前提)
在去办事之前,家里所有人必须先达成一致,确定房子归谁:
有遗嘱: 按遗嘱办。如果遗嘱指定给某一人,其他人需配合放弃。
无遗嘱(法定继承): 所有顺位继承人(配偶、子女、父母)坐下来协商,确定房子归谁(通常是主要出资方或照顾老人多的一方),其他人签署放弃声明。切记:如果协商不成,谁也拿不走,只能去法院起诉。
第二步:办理继承权公证(核心环节)
这是关键、也是容易卡壳的一步。需要所有继承人带齐材料,去公证处办理《继承权公证书》。
1. 需要带的材料(建议提前电话咨询公证处):
被继承人(逝者)材料:
死亡证明(医院或派出所出具)。
注销户口证明(派出所)。
房产证(不动产权证书)。
亲属关系证明(麻烦的一项):通常需要档案存放地或居委会/村委会出具,证明逝者的父母、配偶、子女名单。
继承人材料:
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、户口本。
如果有继承人去世,需提供其死亡证明(涉及转继承)。
遗嘱(如有): 原始遗嘱文本。
2. 现场办理:
必须全员到场: 所有有继承权的人都要去。
表态: 想要房子的人申请继承;不想要房子的人签署《放弃继承权声明书》。
缴费: 缴纳公证费(通常按房产评估价的1%-2%收取,各地标准不同)。
拿证: 审核通过后,领取《继承权公证书》。
注意: 如果家里没有纠纷,现在部分地区(如北京、上海等)推行**“非公证继承”**,可以直接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继承查验,省去公证费,但流程相对繁琐,需要登记中心公告(通常需15个工作日),建议先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。
第三步:去不动产登记中心过户
拿到公证书(或法院判决书)后,就可以去房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新房产证了。
所需材料:
《继承权公证书》(或法院生效判决书、调解书)。
原来的房产证。
继承人身份证。
房屋测绘图纸(有的地方需要去指定测绘队重新测绘,老证可能不需要)。
流程:
取号排队。
提交材料,工作人员审核。
缴纳登记费(通常几十元,免征契税、增值税、个税)。
领取新的不动产权证书(现在通常叫“不动产登记簿”)。
第四步:特殊情况处理
如果家里因为争房产打起来了,走不通公证流程,那就只能打官司:
起诉: 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“继承纠纷”诉讼。
调解/判决: 法院组织调解或开庭判决,确定房子归谁,由得房方给付其他人折价款。
执行: 拿着法院的《民事判决书》或《民事调解书》,单方即可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,不需要其他人配合。
重要避坑指南
“隐形继承人”别漏了: 很多时候大家只记得兄弟姐妹,却忘了逝者的父母(如果还在世)。如果办理公证时发现逝者父母没来,公证处是不受理的。如果父母已故,需要提供父母的死亡证明。
夫妻共同财产要分清: 如果房子是父母婚后买的,父亲去世时,房子只有一半是遗产(另一半是母亲的财产)。继承只能继承那一半。如果不分清,母亲把房子全给儿子,是无效的。
尽早办理: 房子不过户,法律上产权是不清晰的。万一以后房价大涨,或者其他继承人生变故(如去世、出国),办理手续会变得极其复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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