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房屋继承过户是一个法律程序比较严谨的过程。简单来说,主要分为“确定遗产范围”、“确定继承方式”和“办理过户手续”三个步骤。
以下是详细的操作指南:
步:确定遗产范围(这房子全是遗产吗?)
在谈继承之前,必须先搞清楚房子有多少份额属于逝者(被继承人)。
夫妻共同财产: 如果房子是夫妻婚后购买,原则上只有50%的份额属于逝者的遗产,另外50%归配偶所有(配偶本身就拥有一半,不参与继承分配,只参与剩下的一半分配)。
举例: 老公去世,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。老婆先拿走50%,剩下50%才是老公的遗产,由老婆、孩子、父母共同继承。
个人财产: 如果房子是逝者婚前个人全款购买,或者是遗嘱中明确只归其个人所有的,那么100%属于遗产。
第二步:确定继承方式(谁来继承?)
继承方式的有效性按以下优先级排列:
有遗嘱(优先): 如果逝者生前留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(包括自书遗嘱、公证遗嘱、打印遗嘱等),严格按照遗嘱执行。
注意: 新《民法典》规定,公证遗嘱不再具有效力,以后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为准。
有遗赠扶养协议: 如果逝者生前与他人签有协议,由他人负责养老送终,房产归他人,这优先于遗嘱。
法定继承(无遗嘱): 如果没有遗嘱,按法律规定顺序继承。
顺位: 配偶、子女、父母。(这三方平分,一般均等分配)。
第二顺位: 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(只有在没有顺位继承人时才轮到)。
第三步:办理过户流程(怎么把名字改过来?)
这是关键的实操环节,目前主要有两种途径:
途径一:去公证处办理“继承权公证”(常用、效率高)
如果所有继承人都能达成一致,这是顺畅的路径。
准备材料:
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(派出所或医院出具)。
房产证(不动产权证书)。
亲属关系证明(户口本、档案存放地证明、派出所证明等,证明谁是继承人)。
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、户口本。
如果有遗嘱,需提供遗嘱原件。
现场办理:
所有继承人必须亲自到场(不能缺席)。
在公证员面前表示是否接受继承,或者放弃继承。
公证处审核后出具《继承权公证书》。
去不动产登记中心过户:
拿着《继承权公证书》,直接去房管局办理更名手续。
途径二:去法院起诉(继承人之间有争议)
如果家属之间对于房产分配谈不拢(比如有人想要房子,有人想要钱,或者对遗嘱真假有异议),就只能走法院。
一方向法院提起继承纠纷诉讼。
法院调解或判决,出具《民事调解书》或《民事判决书》。
拿着法院的法律文书单方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(不需要其他人配合)。
第四步:关于税费(省钱指南)
房屋继承在税费上是有优惠的,这是相比买卖过户的优势。
契税:免征。(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,不需要交契税)。
个人所得税:免征。(属于继承所得,非经营性,不交个税)。
主要费用:
公证费: 房屋评估价值的一定比例(如1%-2%,各地标准不同),这是一笔主要开销。
登记费: 几十到几百元。
评估费: 如果需要评估房价,需支付评估费。
特别避坑提示
“人没了再过户”: 很多老人想生前就把房子过户给子女(买卖或赠与),这会产生高额税费。继承过户是税费低的方式,但必须等到身后办理。
放弃继承要趁早: 如果有的兄弟姐妹不想要房子,想折现,必须在公证处签署《放弃继承权声明书》。如果不签字也不配合,流程会卡死。
孙辈不能直接继承: 法律规定孙子孙女不是顺位继承人。如果爷爷奶奶想给孙子,必须立遗嘱,这在法律上叫“遗赠”,且需要在知道受遗赠后60天内明确表示接受,否则视为放弃。
还贷问题: 如果房子还有房贷,继承房子也继承了债务。继承人需要继续偿还贷款,或者银行可能会要求提前结清。
总结流程图
确认份额(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) →→ 确认方式(有遗嘱按遗嘱,没遗嘱法定分) →→ 家属协商(去公证处 or 去法院) →→ 缴纳税费/公证费 →→ 不动产中心换新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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